2012年5月27日 星期日

病了

最近這3個週末都胃痛,痛到快死的感覺。但卻往往因為吐出胃裏還沒有被消化的食物而得以好轉,故我並有好好對待我的胃。

至到今個星期二下午,我的胃向我發出強烈的警號....就是上班時開始發作--大痛。我還不以為意地吃了塊「栗子蛋糕」。到下午5點幾,我終於頂唔順要early leave去睇醫生,醫生告知是胃抽筋,開了3天藥給我及叫我盡快去照胃鏡。

其實,我並不是不去照,而是這位醫生介紹的專科照胃鏡太貴,要差不多兩萬,而我自己個人的醫療保險只可以claim到7/8成,再加上我上班的這間公司沒有員工醫療保險(只有勞保),去照胃鏡又要請假,加上又再沒有胃痛,所以就一拖再拖。

看完醫生及休息一日後,本以為已經好了,怎知星期3晚我的胸口及胃勁痛,差些以為自己心臟病,但是到星期4早上,胃痛竟然又好了,當然又上班去。



但這種感覺令我以為自己被人下了什麼東西。我知這很老土。自己不檢討自己的飲食,竟然想出一些無知的想法。其實,明知胃痛就要小心飲食,我竟然還吃皮蛋瘦肉粥配蘿蔔糕,相信蘿蔔糕應是原兇吧。

心底的良知叫我上網搵些胃病要留意的食物,但我沒有耐性的看完算數。只是記得太硬及難消化的食物不要食,唯一可以食的就是粥。但是,公司附近根本沒有粥店,要去到附近的屋苑商埸食,那些店的粥真是十分貴,港紙50大元一碗。真有些擔心自已會掋受不到美食,食多了。

經過兩天吃粥水,我的胃痛似乎是緩和了,到星期五晚放工後吃了粥,但可能太早吃再加上是粥水,到九點多時看到麵的廣告突然間好想食「出前一丁」,竟然冲了一杯麵食。我知實出事,所以慢慢食,感覺不到身體有任何不適,我就將那杯「出前一丁」掃入自己的肚裏。

到差不多12點,我以為那杯麵已經被消化了,喝了兩/三口暖水,肚突然間脹了很多,我不為意就上床睡覺去,但是,大約兩點幾,我的肚開始痛,左胸口好痛,我突然想起有個胃藥廣告-講火燒心,我發覺我的情況就是火燒心。

我覺自己的胃病已經到了很嚴重的情況,立即同媽媽一起急症室。我們到急症室時,已經3點零,但由於並沒有太多人在急症室輪候,我大約3點20分已經可以排到有醫生睇病。我尚試將我的病情盡量向醫生講,但這位醫生似乎並未有很用心,或者講他並不專業,試問一位連續胃痛4星期的病人,都沒打算要我留院觀察?我兩年前同樣胃痛都留院兩天。

在我的堅持之下,這位醫生先才原意打份referral letter給我去睇專科。更可惡是他只開了兩種藥給我,一是普通中和胃酸的藥,一是止胃痛藥。感覺很兒戲。希望我的病只是普通的胃痛。我並不希望去怪責任何人,但是,身為醫生給人感覺有heart是很重要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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