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6月25日 星期一

曾經跟隨過的一位上司

前幾日,睇了一編財經專訪關於某間娛樂公司的行政總裁的訪問。

此人談及他在這公司一做就做10年,快樂不知時日過。他提到公司架構相對簡單,如老板有任何指示便直接傳達給他,再由他安排去執行。而同事如遇到什麼問題向老板提出時,老板從不即時作出答應或拒絕,而是要同事再和他商量。他覺得在此公司做事備受尊重。同樣地,他也用這方法去對他的下屬,員工自然也會覺得受尊重及信任,上班都開心一些。

其實,每間公司都有其架構,架構訂立每個員工的職責,有了架構公司才可運行因為員工各司其職。當然,公司架構有些是比較簡單的,而有些是比較複雜,這乃公司的規模及行業去決定,但最重要是受同事之間受到尊重。


我記得我曾經跟過某上司,往往將要做的事直接下傳給我下屬去做,然後要求我去跟進,總令人覺不受尊重,其實,這樣做真是很大問題。
首先,事件不是直接傳給我,我又如何知道細節,如何更有效跟進及解決問題,做不好又被責怪。
其次,直接受命令的同事覺得我這位上司是多餘,不知事件始未又想插隻腳入來 ,好像與他於上司面前爭取表現,他們會很抗拒我去管制他。
再者,如果事件做不好,上司是不會怪他直接下傳的同事,反而怪位於中間人沒有好好按他的指示去跟進。

最初,我以為只是這位上司的做事手法,自己細心些就改善跟同事的關係就沒事。後來,我發覺這位上司是有意想架空我及制造下屬與我對抗,我覺得很失望,最後就離開。

希望這位人物,做人做事真是不要算這麼盡,跟過你的下屬都很不喜歡你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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